2008年11月13日

原来如此


上当了,找了很长时间才搜到种子,看到月光博客的文章才知道原来是这么回事。怪不得片子看上去那么假。不过也好,就着这条信息去女主角的博客转转,看看热闹,反正闲着也是闲着。
今年的光棍节这天,谷歌热榜的搜索关键字被“上海东楼Kappa女”等类似关键词给占领了,所谓东楼Kappa女事件视频一共12分钟,据说是东楼某Kappa女服务员与他人进行性交易被拍摄并放到了网上的,和专业的AV片不分上下,而且画质也算绝对清晰。

  从各个角度和细节上分析,这次事件无疑就是Kappa公司为了推广自己的品牌而策划的一起低劣的网络营销闹剧,我之所以说其低劣,并不是因为其效果差,其实如果仅仅从效果上看,这次推广和炒作算是极其成功的低成本营销典范,一个品牌通过极其低廉的成本,在极短的时间内获得巨大推广,吸引了大量眼球,让成千上万的人知道了Kappa这个陌生的关键词,因此,仅从效果来看,这次炒作推广无疑是成功的。

  但如果从一个企业的品牌角度来看,这样的网络营销未必算得上成功。出名有两种方式,一种是通过好事出名,一种通过坏事出名,Kappa公司现在的确出名了,但是人们提起了Kappa就想到了 AV女优和色情,一个企业的品牌和这些负面因素联系在一起,对于企业的品牌是一种潜在的伤害,不利于企业的长期发展,明智的企业绝对不会考虑策划这样的网络营销。

  我之所以认为这是一场网络营销闹剧,是因为这次事件的策划和操作的痕迹太明显了,拍摄的画面很清晰,表演的还挺专业,证明这是事前做好充分准备才拍摄的。在11月11日“光棍节”发布,充分表明是在使用色情题材来刺激光棍们搜索和传播。Kappa女之后立即在新浪开辟博客,更是为了利用新浪的名气来进行更多的炒作,最为愚蠢的是,Kappa女在博客上透露她在拍摄视频前还咨询过律师(原文:“关于我的视频,我咨询了律师,好像我不犯法啊!貌似传我视频的,和传播我消息的人犯法啊!律师说,我可以诉诸法律手段保护自己,我想既然出名了,那就好好珍惜这名气吧!”),无疑不打自招地承认了事前策划好的网络营销这个事实。

  策划这样的炒作无疑是愚蠢的,因为利用色情进行炒作有巨大的法律风险,一旦警方查到了视频的上传人,那么他将面临数年的牢狱之灾,这种刑事上的风险也证明这次网络营销是一场低劣的闹剧。一家公司策划这样的网络营销,无疑是脑袋被门给夹坏了的结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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